、采购项目名称:中南大学先进材料冶金与环境学院电池组装设备采购项目(一期)(第二次)
说明:“包”为最小合同单位(最小投标单位)。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、独立的包进行投标,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,否则投标无效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。
1、强制采购:采购需求中属于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9号)中标注★的节能产品,实行强制采购。本项目强制采购产品包括但不限于:/。
2、优先采购:采购需求中属于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9号)中未标注★的节能产品,以及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8号)中的环境标志产品,实行优先采购。
3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对小型、微型企业包括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单位、监狱企业,给予价格评审优惠。
1、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: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,且应当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4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5、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6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
7、联合体投标。本次招标不接受(接受或不接受)联合体投标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,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/。
2.地点: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(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)。
3.方式: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(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)、个人身份证原件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(如潜在投标人无法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,可以通过邮件报名,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,联系电线元,售后不退。
(北京时间);3、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,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第二办公楼二楼开标室(211室)。
、本招标公告在中南大学校园网()、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()发布。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2、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,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;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。
1、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,可以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2、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按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>的通知》(湘财购〔2024〕67号)规定,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(1)名 称:中南大学(2)地 址: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,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
(2)地 址: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(3)联系人:何浩、薛浩、季飞腾、陈家乐(4)电 线)电子邮箱:
联系我们: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中南大学校本部第二办公楼二楼( 邮编:410083 )